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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代码:1257)

2025-12-23 16:26 (点击: )

 

第一部分学科概况和发展趋势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学位点自2025年起正式招生,依托审计学省一流专业和会计学国家一流专业,设置CPA智能审计与信息鉴证、内部审计与风险智控、国家审计与大数据治理三个培养方向。

 

本学位点依托我校办学特色和优势,聚焦数智化审计+绿色治理的培养特色,培养具有德才兼备、实践能力突出的审计硕士专业人才。具体优势体现为:(1)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秉承学校煤炭研究传统,在能源领域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教学资源。(2)以课题项目为基础,以实务案例研究为抓手,组建了兼具深厚学术底蕴与丰富行业经验的师资团队。(3)适应以数智化时代产业需求,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前沿技术深度嵌入教学过程,依托产学研实习基地及行业导师资源,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实现精准人才供给。

 

本学位点的培养目标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现代审计理念、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熟悉中国国情、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审计人才。

 

第二部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诚信,加强学术自律,尊重科学规律和他人成果与权益;杜绝剽窃、抄袭、篡改、伪造等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维护学术声誉;对学位论文、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著作承担法律责任。

 

(二)专业素养

 

系统掌握现代审计理论、技能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具有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一定的实践创新能力,能够适应不同的审计环境,熟练运用审计工具和方法形成恰当的职业判断,解决审计实务中的问题。

 

(三)职业精神

 

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积极进取,客观正直,善于合作,勤奋敬业,保持良好的职业作风和职业精神,注重公众利益,勇于承担责任。

 

二、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相关基础知识;熟练运用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熟练运用1门外语;了解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和政策。

 

(二)专业知识

 

系统掌握审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公共管理理论与实务、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计算机审计等专业核心知识;熟悉财务审计、绩效审计、舞弊理论与检查、法律案例研究等专业技术方法;了解财政和社会保障、金融和资本市场、工程管理、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课程和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43学分,课程学分不低于35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5学分;学位基础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包括新经济新技术模块不少于4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不少于5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学术会议和行业讲座1学分,行业实践活动5学分,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共8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三、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接受与审计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通过案例教学、实地调研、案例开发等方法,熟悉审计实务,提高实践应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

 

接受一定量的审计案例教学,通过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现场教学、审计模拟训练等,增加对实践的认知,培养实践应用能力。

 

(二)实践实训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提交实践计划,并根据实践计划保证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实践时间。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完成实习实践训练后,需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实践总结报告应能够总结实习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具有两年以上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需体现问题导向,以特定专业实践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为核心,避免流于一般性的工作罗列。实践总结报告或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在通过学院评估考核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三)实务专家指导

 

通过听取实务部门的专家讲座,接受实务部门专家的学位论文指导,加深对审计行业发展的了解和对审计业务的研究。

 

(四)案例研究与开发

 

积极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的形式包括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相关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报告,参加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等。

 

四、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不仅需要系统掌握审计学科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还应当能够灵活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获取知识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研究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获取知识能力

 

掌握自主获取知识的方法和途径,能够以快捷、简便、有效的方式获取相关知识,善于总结、归纳和创新。

 

)实践操作能力和研究能力

 

具有审计业务工作基本能力,和在审计实务中发现、分析、总结问题的能力,能够归纳提炼出基本原理,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技术和方法,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措施。

 

)职业判断能力

 

能够运用相关的理论与方法,结合主客观环境,对现实存在的现象做出符合专业要求的判断。

 

)沟通协调能力

 

能够运用恰当的沟通技巧和方法,有效地接收、整理、反馈信息,合理统筹时间和资源,协调组织内外的相关工作,通过相互的支持和配合共同达到工作目标。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

 

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审计实践,具有实践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包括论文涉及的数据必须合法取得,符合保密要求等。鼓励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契合党和国家的发展战略开展选题研究。鼓励对审计发展实践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关注并解决基于实践的审计理论发展与技术方法创新等问题。鼓励揭示和反映审计实践中普遍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提出创新性建议。

 

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发展与应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建构,相关法律和规范的修订与完善,审计机构的治理和组织优化,审计业务流程优化与重塑,审计技术方法改进与创新等。

 

(二)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论文题目及选题的理由或意义;

 

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3.论文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预计创新或贡献、写作计划、初步提纲等;

 

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开题报告评审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开题报告评审委员会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经校内责任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通过开题报告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进行开题报告。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至少应在12个月以上。

 

(三)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检查

 

学生需须定期就论文进展与遇到的问题向导师汇报,由导师对论文的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督把控。培养单位在中期检查中,将重点考核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及现存问题,对未达标的学生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完成期限;若二次考核仍未通过,相关学生须延期毕业。

 

(四)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

 

学位论文可以是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专题研究类论文、产品设计、方案设计等应用型研究论文形式。论文应当突出审计专业特点,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强调问题导向、实践标准、理论分析和专业知识运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注重解决审计实际问题;应当体现作者运用审计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等分析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当恰当地提出研究问题,选择适当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方法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应当有相关数据或实际资料做支撑,论文的观点、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应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应当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篇幅不少于3万字,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不含15%)。

 

(五)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有实践应用价值,应有正确的理论作为研究基础和支撑,观点明确,分析论证科学、充分,资料与数据准确、翔实,结论可靠,应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应能够提出一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解释或者新论断,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六、授予学位应达到的创新成果要求

 

申请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者,在学期间须以山东工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取得一项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创新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论文、学科竞赛、教学案例、资政报告、专著、教材、课题等。成果应体现专业实践能力或学术研究水平,符合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标准,并通过学院审核认定。

 

第三部分  

 

本学位授予标准适用于我校招收的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学位授予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山东工商学院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