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23 16:22 (点击: )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学位点自2015年起正式招生,依托会计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和省级重点学科,设立数智化会计与价值管理、数智化资本运营与财务决策、数智化审计监督与风险治理三个培养方向。
本学位点立足于能源行业,以“数智会计+能源经济管理”为特色,与三个培养方向形成紧密联动。具体体现为:其一,依托学校办学优势,深耕能源领域,积累了“数智会计+能源经济管理”方面的丰富教学资源。其二,借助学校的煤炭经济研究院、半岛经济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以及山东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组建了一支专注于“数智会计+能源经济管理”领域研究的科研团队,科研成果丰硕。其三,依托能源行业的产学研实习基地及行业导师资源,构建了以培养“数智会计+能源经济管理”人才、助力能源行业发展为目标的校企校地合作机制,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本学位点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战略思维和创新精神,具备会计、审计和财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
一、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遵守学术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科学诚信,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技术权益,严厉杜绝剽窃、抄袭、篡改、伪造等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维护学术声誉;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专业素养
系统掌握会计学科领域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熟悉基本的会计研究方法;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国际视野、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
(三)职业精神
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学法知法守法,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勤勉尽责、爱岗敬业,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始终秉持专业精神,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实践;熟悉研究会计与相关经济管理问题的基本工具和方法;掌握数学、逻辑学和现代信息技术等相关基础知识;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专业知识
系统掌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及审计理论与实务等专业核心知识。在此基础上,拓展宏微观经济、组织行为与经营管理、经济法、金融、税务、资本运营与战略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三)课程和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44学分,课程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5学分、学位基础课不少于2学分、专业必修课14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3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学术会议和行业讲座1学分,行业实践活动5学分,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共8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三、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通过案例教学、案例开发、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会计实务,提高实践应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式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接受一定比例的案例教学、现场参观研讨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课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实践应用能力。
(二)积极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提升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的形式包括独立或协助指导教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和公共部门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等。
(三)积极参与第二课堂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参加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专家主讲的讲座,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四)接受校外实践导师指导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接受来自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等实务界具有丰富经验的校外实践导师的指导。
(五)完成实习实践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提交实践计划,并根据实践计划保证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实践时间。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完成实习实践训练后,需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实践总结报告应能够总结实习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具有三年以上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需体现问题导向,以特定专业实践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为核心,而不能是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实践总结报告或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报告在通过学院评估考核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四、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不仅需要系统掌握会计学科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还应当能够灵活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研究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能力
能够以快捷、高效的方式准确获取知识,并将其转化为自身能力,具备较强的知识再获取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主动学习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
(二)实践研究能力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主动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累经验,提升个人实践研究能力。
(三)发现问题能力
能够以系统的思维分析与理解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和运用模型,提供具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支持决策。
(四)解决问题能力
能够透过表面现象有效识别问题的本质,把握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和路径,由此形成合理的判断并进行有效决策。
(五)职业判断能力
能够捕捉相关信息,并基于自身知识、经验结合主客观环境,对现实存在的现象做出专业判断。
(六)沟通协调能力
能够有效接收、传达信息,合理统筹团队工作所需的时间和资源,协调和组织团队相关工作,通过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实现工作目标。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论文选题新颖,所反映的是当前会计相关领域的重要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
(二)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论文题目及选题的理由或意义;
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3.论文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创新或特色、写作计划、初步提纲等;
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开题报告评审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开题报告评审委员会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经校内责任导师审核同意后,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通过开题报告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进行开题报告。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至少应在12个月以上。
(三)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检查
学生须定期就论文进展与遇到的问题向导师汇报,由导师对论文的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督把控。培养单位在中期检查时,将重点考核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及现存问题,对未达标的学生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完成期限;若二次考核仍未通过,相关学生须延期毕业。
(四)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
学位论文形式一般应为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设计)、方案设计等;论文内容完整,包括论文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引证资料充分准确;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流畅;概念表述清楚;论文写作全过程需符合学术规范和遵守学术道德;论文篇幅一般为3万字左右,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不含15%)。
(五)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
论文应当是围绕某一主题进行学理性、系统性、建设性分析的应用型研究成果,研究方法应用合理;论文紧密结合会计行业实际工作,深入调研,掌握材料充分,剖析问题深刻,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借鉴价值;论文观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论文中应有丰富的图、表、资料、数据等;论文推理分析准确、逻辑严谨,理论和实践材料的使用充分合理;论文观点和研究结论明确,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六、授予学位应达到的创新成果要求
申请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者,在学期间须以山东工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取得一项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创新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论文、学科竞赛、教学案例、资政报告、专著、教材、课题等。成果应体现专业实践能力或学术研究水平,符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标准,并通过学院审核认定。
本学位授予标准适用于我校招收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学位授予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山东工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