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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2-08 10:32 (点击: )

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调动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迎接2013年国家和山东省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将我校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能够针对目前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有效的、实用的解决方法,取得突出成绩,并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2.优化专业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3.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改革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4.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方面的成果;

5.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方面的成果;

6.加强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成果;

7.其它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应用范围大,受益面广;

2.在成果实施过程中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如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等;

3.在成果实施过程中教育工作者自身也在改变或提高,如教育思想的变化、教学效率的提高等;

4.成果的实施给学校带来管理体制的进步或教育教学管理的改进。

三、奖项设立与申报推荐名额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0项。学校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按《山东工商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申报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数不超过专业数,中加、国商、教学部和其他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四、评审程序

教学成果奖评选采取教师个人或教学集体自愿申报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集体或个人,首先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初步审核评议后,根据各院(部)分配指标名额,择优统一向学校推荐(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联合完成的成果,需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请推荐);

2.学校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

3.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指标数额,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到教育厅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2.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三份);

3.成果原件及反映该项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附目录),包括著作、课件、证书、论文及其它有效支撑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4.请各申报单位请于 530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至教研科(办公楼815室),电子版发送至6903617@163.com

联系电话6903617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鼓励本单位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及时总结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做好此次教学成果奖评选组织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山东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山东工商学院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1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