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教师核对网上评教课表、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5-12-08 10:45 (点击: )

各院(部):

本学期网上评教时间定于十七周开始,请二级学院(教学部)通知任课教师根据本人网上评教密码登陆网上评教系统,在课表核对中核对自己的课程及选修课课表,特别是参与选修课教学和分专业分班教学的教师需要仔细核对;请二级学院(教学部)及时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提供旷课、课堂表现恶劣的学生名单,各学院有权利不允许其参加评教。

专科生暂不参加网上评教,网上评教正式通知另行发布。

请二级学院(教学部)把需调整的情况汇总审核后加盖院(部)公章,于 6 20 日上午 9:00前报教务处评价办。网上评教数据一旦生成,不可更改,请各院(部)及教师认真核对。

 

教务处

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