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

首页 > 党群工作 > 工会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2021-03-01 15:17 (点击: )

各位教职工:

学校各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已任期届满,经校党委研究,学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中下旬召开,会计学院应于3月12日前完成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

1、实行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两会代表合一。

2、分工会、二级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

3、八届一次“双代会”代表,教学单位的代表名额不超过在职教职工总数的15%(按去尾法处理),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代表比例一般应与选举单位女教职工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

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代表的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届。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工会主席原则上应作为代表候选人。

4、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由3—5人组成,各委员会委员人数须为单数,可设主席、组织、宣传、女工、福利、文体等委员。

二、代表选举

(一)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代表条件

1、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能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科学发展观,勇于开拓创新,有一定的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有较强的事业心,自觉接受和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5、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

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批评和监督。

(二)代表选举办法

在本单位部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八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名额(见附件1),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工会会员意见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同级党组织研究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10-15%)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大会选举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方能当选。

新当选代表的名单由各分工会填写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报校工会进行汇总,经学校“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确认后予以公布。

三、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及主席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取得优良成绩;

2、热心工会工作,热情为教职工服务;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4、委员的最大年龄以任期满一届为原则;

5、分工会委员会主席,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备认真贯彻工会的四项职能力,维护本单位教职工合法权益,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为本单位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在工作中有团结合作精神。

(二)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及主席选举程序

1、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方式,分工会根据多数提名意见,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

2、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10-15%)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选票方可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3、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由同级党组织与校工会协商拟定。主席可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审批。

附:1.山东工商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山东工商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会计学院

                                             2021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