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工作

首页 > 党群工作 > 思政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2-09-06 15:47 (点击: )

各教工党支部、系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突出师德第一标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时间安排

20229月底前。

二、警示教育的内容

各各党支部、系中心要认真组织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六禁令”“红七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教育部第十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08/t20220830_656569.html),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党支部、系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警示教育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会议,教育广大教师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

(二)对照自查自纠。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广大教师要对照师德师风和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严明师德师风行为底线红线,严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党支部、系中心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

请各党支部、系中心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于930日前上报学院党委。

                      会计学院党委

                     202296